為進一步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市政府出臺了《關于對高排放柴油貨車實施限行的通告》,并于今日召開了發布會。
(一)對限行車輛的規定
本市籍號牌和外省、市籍號牌的國Ⅲ排放標準的中、重型柴油貨車及經監督抽測不達標且逾期未復檢或檢測不合格的柴油貨車(以下簡稱“高排放柴油貨車”)
(二)對限行區域的規定
經與市公安局和市交通運輸局會簽達成一致意見,本次對高排放柴油貨車實施限行的范圍為現有貨車限行區域,涵蓋了中山、西崗、沙河口、甘井子和高新區的主要路段。
(三)對限行時間的規定
1.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天6:30-19:00,限行區域內禁止高排放柴油貨車通行。
2.自2020年3月1日起,限行區域內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貨車通行。
(四)關于技術改造的規定
具備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條件且經技術改造后排放達標的中、重型柴油貨車,經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確認后不予限行。全國有8個省市開展此項工作,上海、武漢、西安對技術改造費用全額補貼,天津、山東差額補貼50%,鄭州無補貼。目前我市在用國Ⅲ排放標準中、重型柴油貨車約為2.5萬臺,為提高車主技術改造積極性,將給予每臺技術改造車輛30%(不超過1萬元)的差額補貼。具體實施辦法由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另行制定。
(五)關于處罰的規定
《通告》規定,違反本通告規定,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條、《大連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辦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對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給予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