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車網 轉載】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了解到,為切實加強2017年春節期間危險化學品運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嚴防危險化學品道路交通事故,為廣大人民群眾歡度春節營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根據甘肅省公安廳交通警察總隊相關文件要求,在2017年春節期間蘭州市將對道路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實行限時通行措施。
每日零時至5時,禁止各類載運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的機動車在全市道路上行駛。
2017年1月27日零時至2月2日24時春節期間,對蘭州市境內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實行臨時監控,不得上道路行駛。全市暫停辦理《劇毒化學品道路通行運輸證》的審批。
2017年1月27日、2月2日的8時至21時,禁止除運輸成品油、天然氣車輛以外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全市道路上通行。
違反限行規定的,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罰。對違反限時規定又不聽勸阻或阻礙民警依法執行公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