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車網 轉載】為進一步加強福州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福州市公安局昨日對外公布,即日起對福州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和道路的交通管制進行調整。
法制今報3月20日訊 為進一步加強福州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管理,切實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福州市公安局昨日對外公布,即日起對福州市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通行區域和道路的交通管制進行調整。
市區二環路(含主輔路)以內區域、鼓樓和臺江行政轄區二環路以外區域、上街大學城新區(316國道以南、京福高速公路以東、京福高速公路連接線以北、烏龍江大道以西,以上均不含本道路);上街的新上街路、舊街、侯官路 、工貿路、廣賢路、源通東路等區域和道路禁止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行,限制裝載石油類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行。
華林路(北環中路至站前路)、上下店路、南臺島環島路、南江濱西大道(解放大橋至鼓山大橋)、倉前路、江濱中大道(解放大橋至鼓山大橋)、江濱西大道(三縣洲大橋至解放大橋)、江濱東大道(兆鏘路至聯安支路)、洪甘路、閩侯縣江濱路;閩侯大橋、淮安大橋、洪山橋、三縣洲大橋、解放大橋、閩江大橋、鰲峰大橋、洪塘大橋、螺洲大橋、烏龍江大橋及復線橋等道路禁止裝載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行。
北江濱大道、南江濱西大道(鼓山大橋以東)、上渡路、浦下洲路、閩江大道(洪山橋至金山大橋)、橫江路;金山大橋、尤溪洲大橋、鼓山大橋、魁浦大橋、橘園洲特大橋、浦上大橋、同三高速公路烏龍江特大橋等道路禁止裝載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行,限制裝載液氯或石油類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行。繞城高速跨閩江大橋(閩侯荊溪光明至竹岐白龍村)、灣邊大橋、青州大橋、316國道(水口壩下至洪塘大橋)、115縣道(閩侯大橋至116縣道)、116縣道全路段等道路限制裝載劇毒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通行。